1、甲苯咪唑溶液:按长时间用量,胭脂鱼再次发生丧生;淡水白鲳、斑点叉尾鮰脆弱;各种贝类脆弱。无鳞鱼施用。 2、菊酯类杀虫药:水质清瘦,水温较低时(尤其是20℃以下),对鲢、鳙、鲫毒性大;如沿池塘边泼或溶解倍数较… 1、甲苯咪唑溶液:按长时间用量,胭脂鱼再次发生丧生;淡水白鲳、斑点叉尾鮰脆弱;各种贝类脆弱。
无鳞鱼施用。 2、菊酯类杀虫药:水质清瘦,水温较低时(尤其是20℃以下),对鲢、鳙、鲫毒性大;如沿池塘边泼或溶解倍数较低时,不会导致鲫鱼或鲢鳙鱼丧生。
虾蟹停止使用。 3、含氯、溴消毒剂:当水温低于25℃时,按长时间用量将不含氯、溴消毒剂用作河蟹,不会导致河蟹丧生,丧生概率在20-30%。
在水质贫瘠时用于,不会造成氧气绿塘。 4、杀虫药(敌百虫除外)或硫酸铜:当水深小于2米,如按面积及水深计算出来水体药品用量,并且重复使用用于,不会导致鱼类丧生,概率多达10%。
5、外用消毒、杀虫药:早春,尤其是北方,鱼体质较好,按长时间用量用药,不会再次发生鱼类丧生,尤其是鲤鱼,丧生概率5-10%,且一旦导致丧生,损失很大。 6、阿维菌素溶液:按长时间用量或略为加量或溶解倍数较低或泼不均匀分布,不会导致鲢和鲫鱼的丧生。海水贝类在泼不均匀分布的情况下,不易造成丧生。7、内服杀虫药:早春,如按体重计算出来药品用量,不会导致不吃食性鱼类的丧生,概率10-20%。
8、水质因素:当水质好转,或氧气时,不应禁令用于外用消毒、杀虫药。药局后48小时内,不应强化对药局对象存活水体的仔细观察,避免导致继发性水体氧气。 9、辛硫磷:对淡水白鲳、鲷毒性大。
不得用作大口鲶、朱颡鱼等无鳞鱼。 10、碘制剂、季铵盐制剂:对冷水鱼类(如大菱鲆)有损害,并有可能丧命。 11、一水硫酸锌:用作海水贝类时应小心,有可能丧命,特别注意用于后氧气。12、代森铵和代森锰锌:不能不应于鳜鱼。
代森铵用后易造成氧气,用于后不应留意增氧。 13、维生素C:无法和重金属盐、水解性物质同时用于。 14、硫酸铜、硫酸亚铁:贝类停止使用,用药后留意增氧,髯水塘、鱼苗塘必要增加用量;30日龄内的虾苗停止使用。
广东鲂、鲟、乌鳢、宝石鲈施用。15、硫酸乙酰苯胺:留意增氧,珍珠、蚌类等软体动物停止使用;放苗前请求试水;鱼苗及虾蟹苗施用。
16、大黄流浸膏:易燃物品,用于后留意增氧。 17、硫酸铜:无法和生石灰同时用于。当水温低于30℃时,硫酸铜的毒性减少,硫酸铜的用于剂量不得多达300克/亩·米,否则可能会导致鱼类中毒绿塘。番茄鳃病、鳃霉病无法用于。
鳜停止使用。 18、敌百虫:虾蟹、淡水白鲳、鳜停止使用;加州鲈、乌鳢、鲶、大口鲶、斑点叉尾鮰、鳜、虹鳟、海水章鱼、胡子鲶、宝石鲈施用。
19、高锰酸钾:斑点叉尾鮰、大口鲶施用。20、阳离子表面活性消毒剂:若用作软体水生动物,轻者不会影响生长,重者不会导致丧生。海参不得用于。
21、盐酸氯苯胍:若做到药饵加热不均匀分布,不会导致鱼类中毒丧生,尤其是鲫鱼。 22、阿维菌素、伊维菌素:内服时,无鳞鱼或乌鳢不会经常出现反感的毒性。
23、季铵盐碘:髯水塘施用。 24、杀死藻药物:所有能杀死藻的药物在缺氧状态下皆无法用于,否则不会加快绿塘。 25、菊酯类和有机磷药物:除生物菊酯外,其余种类不得用作甲壳类水生动物。
26、海因类不含溴制剂:有效地成份小于20%的,在水温多达32℃时,若水体内三天总计用量多达200克/亩·米,不会导致在脱壳期内的甲壳水生动物丧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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